第104章 千金不归来1(2 / 2)

备受打击后,在她茫然过马路时,她发生了车祸,也就此结束了自己这一生。

现在正是紫华舍弃打扮自己的时间,努力学习,已熬成一个国宝,并像刚从乡下出来的土妞之时。

她把遮盖住双眼光华的眼镜摘下,戴上许久未戴的隐形眼镜,再给自己化一个精致的妆容,换回以往色彩明艳的抹胸裙,一切装扮回归以往,这才拿起车钥匙开始出门。

下楼时经过一个女佣,那女佣看见消沉已久的冒牌小姐,又恢复成以往的明艳,不由大惊,小声道“这又要作什么妖。”

紫华没理她,只扭着自己的水蛇腰,走到车库,找到自己的车后,她插上车钥匙,开始往商场的方向驶去。

因为是周未,今天商场的人特别多,人头攒动,不过人再多,身边跟着两个保镖,肩上围着一皮草披肩的林母,紫华戴上了隐形眼镜的眼睛,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

很高贵,身边还跟着尚是土包子的林洛。

紫华随意地看了她们一眼后,便把头扭回来,跟随着扶梯向上移动。

不要活在林洛的光茫下,远离她不就行了吗

又没人要求她一定要胜过林洛,林洛的光茫再盛,都不过是在这个小地方,在那所向阳高中,既然如此,她离开这里不就好了,何必要苦苦在意林家人的目光,在意他们是否如从前那样宠爱自己。

何必要如此压抑,活在林洛的身边,一次又一次被人辗压,再到不服。

明明这一切只要远离林洛就不会发生的,何必一定要在她身边找虐,迷失自我。

她现在这个样子就很好,明艳、自信又张扬,也许她的确是个学渣,但这并不代表她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从小就良好的教养、礼仪和气质,有钱人才能做的消遣事,插花、弹钢琴和拉大提琴等,她没有一样是不拿手的。

既然林家从小就培养她这些事,她为什么要去舍弃它,而把自己变成她曾经最不屑的样子。

紫华修长的腿登上三楼的服装区,脚上的红色细跟有节奏地敲击着地面。

其实她也没什么衣服需要买,家中的衣柜中还有许多当季的衣服未穿过,她出来,只为让自己饱一下眼福,看些漂亮衣服舒缓心情,然后再去做个头发,做个美甲,给皮肤做个护理。

从头到尾都护理一番,做一个精致的女孩,她相信林母也很希望林洛能快点有一点千金小姐,而不是一身土味。

所以当紫华在同一所美容院与林母和林洛相遇时,她是一点惊讶的情绪都没有。

反倒林洛看见她没有在家埋头做题,而是打扮精致地出来闲逛,惊得眼珠子瞪得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