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天泽尚在,而她作为流沙与百越合作的枢纽,被留在流沙团队当中。她也曾见到那个男子,风采丝毫不下于那个翻云覆雨的韩非。
是他么?她心中轻声问道。一想到韩非,她眼中不免露出几分怀念之色,韩非,在她心里,是极其特殊的,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下去吧。”她挥挥手,那汉子便如临大赦,慌乱的跑开。
“真是胆小。”她妖娆一笑,有些不屑。
一个女子,在遵守丛林法则的百越之民面前,还能成为他们的王,靠的不是姿色,而是她那身强大的武力震慑,很多敢对她生出觊觎之心的人,都死了。
况且,百越族群当中,并不是只有她一个王,还有两个王,只不过他们不叫百越王而已。
在百越的部落当中,一个憨傻的青年抱着一只白鸟,脸上满是痴呆之色。
“阿狗,又放鸟啊。”有善意的百越人调笑道。
“啊,啊!”而他却是恍若未闻,呆呆的应了两声。
阿狗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但自从人们认识他开始,他就已经是一个痴傻之人,偏偏他又有一把子力气。
很多乡民往往用一碗饭让他帮忙,时间长了,大家都对他很善良,因为,没有人会防备一个傻子。
阿狗有一个习惯,他总喜欢捉一些白鸟,拿去放生。每一次有人跟他抢,都会被他打的头破血流。
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再理会这些。
他踱着步子缓缓离开了聚居的部落,来到罕无人烟的山林。
他捧起鸟,在它的脚上绑上了一个竹筒,摸了摸它的脑袋。此时,他呆滞的眼睛才恢复了几分灵光,“鸟儿啊,要把信送到啊。”
而李玄常和焱妃这几日也到达了楚国的南方,这里古木参天,罕无人烟。但总有些地方,草木稀疏,隐隐有些痕迹。
这是商贾踩出来的道路。
“公子,前面不远处就是百越人的领地了。”绯烟换上黑色练功服,挺拔的身姿平添了几分英气,兼具娇美和刚毅。
“只可惜,这里虽然物产丰富,但却不适合居住。”李玄常摇摇头。事实上,与关中之地不同。在这里,只要不是太过于懒惰,人们都能活下去。
山林之中,多药材,野兽,这也是商贾到这里来交换的大宗,用盐、器物等便宜的生活必需品换取这些价值百倍的东西。
而在另一边,章邯从一个隐秘的地方掏出一只白鸟。随后,他沉默半晌,开口道:“公子,埋藏在百越中的探子来报。”
“他说了什么?”
“他说,自己找到一个小道,可以直通百越人的王城。”
“现在的百越,居然还有大王?”李玄常惊讶道,百越政权不是覆灭了吗?连最后的废太子天泽都死在了韩国。
这些残余的山野族民,居然还能出现一个王?
“百越族民,百十人为一族群,方圆千里,有大大小小几百个部落,由这里的百越王统辖。虽然百越王强势,但周围亦是有两三个势力不属于她的大王。甚至,南疆人也在此插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