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澜点点头,把自己杯子里的酒一口全喝光,然后又招呼来服务生,说:“再给我来一杯长岛,谢谢。”
李牧劝她:“差不多得了,喝多了晚上不舒服。”
蔚澜笑道:“不会,我自己的酒量自己清楚,再喝一杯肯定没问题,多了我也不喝。”
李牧相信蔚澜这么大的人了,这点自制力肯定还是有的,于是便点点头也没再多说。
服务生端来新的酒水,两人边聊边喝,这时也有几个客人陆续上台让刚才的歌手伴奏唱歌,唱的多数都有些不堪入耳。
蔚澜第二杯冰茶喝了一半,状态明显比刚才还要愉快不少,当听一位女客人把那首经典的《yesterday-once-ore》糟践了一番之后,蔚澜站起身,对李牧说:“我想去唱首歌。”
李牧点点头,笑道:“好啊,还没听你开嗓过呢。”
蔚澜眨眨眼,说:“我先去问问他会不会弹。”
蔚澜到歌手身边与他交流了两句,李牧远远看着,只见歌手对她点了点头,随后蔚澜一脸兴奋的坐在了他身边的高脚凳上,冲李牧比划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李牧知道她肯定得到了歌手明确的答复,于是便放下酒杯,准备洗耳恭听。
吉他手先给出了一个简单的和弦套子做前奏,等蔚澜找准调之后,便在第二小节开口唱了起来。
本来就是不可多得的大美女,坐在酒吧里唱歌就更吸引酒吧里客人们的关注,当大家都关注着蔚澜的时候,蔚澜忽然开嗓,清澈而又深情的嗓音,一下就抓住了所有男顾客的心脏。
李牧也没想到,蔚澜唱歌竟然这么有感觉,而且她选的这首歌,竟然也是李牧的挚爱之一。
蔚澜唱的,是the-cranberries小红莓乐队的一首经典情歌《lr》。
哪怕十年后,小红莓在国内应该都算是相对冷门的乐队,而她们在国内知名度比较高的几首歌里,也没有这首风格并不那么明显的《lr》,相比之下,被王非翻唱过的《dreas》、被春哥翻唱过的《zobie》以及《dyg--the-sun》要更出名一些。
让李牧惊讶的还不止这个。
更让他惊讶的,是蔚澜一个没有专业学过唱歌的女人,竟然能把这首歌唱的这么好,无论是声线,还是发音,甚至是感情的丰富程度,都让李牧为之惊叹。
尤其是唱到副歌部分,让李牧在一瞬间格外沉迷其中:
and-i'---deep
you-know-i'-such-a-fool-for-you
歌词大意是:我已经陷入太深,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是如此愚笨……
不只是李牧,就连那些只注重蔚澜颜值的酒吧顾客,也被她的歌声所吸引,沉迷其中。
蔚澜把这首歌当做了一种感情的宣泄,把自己对李牧的那些无法明说的感情都揉进了这首歌里,所以才唱的如此忘我动情。
一曲终了,李牧第一个鼓起掌来,这首歌确实唱的太好,让自己对蔚澜又有了新的认识。
蔚澜在一群男性的掌声中,红着脸回到了卡座旁,刚一坐下,李牧便毫不吝啬赞美的说道:“唱的真是太好了,简直是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
蔚澜利用昏暗的灯光遮掩着自己脸上的羞涩与紧张,说:“你这夸赞的说辞也太假了。”
李牧认真说道:“句句都是发自肺腑。”
蔚澜抿嘴一笑:“好吧,信你了。”
两人推杯换盏喝到夜里十一点多,李牧与蔚澜都略有几分醉意。
不过李牧正处在刚刚好的状态,这种状态回家洗个澡睡一觉,绝对能保证七八个小时的深度睡眠。
李牧看时间也不早了,便问蔚澜:“对了,你闺蜜回家了吗?”
蔚澜看了看腕表,点点头说:“回了。”
李牧略感好奇的说道:“也没打个电话、发个短信,你怎么知道她回来了。”
蔚澜确实全程没把手机掏出来过,这年头的破手机除了电话、短信之外没什么功能,李牧也是一样,手机装在兜里,不响、不震动根本想不起来看。
蔚澜这才意识到自己回答的有些不经考虑了,便说:“她跟我说十点半回家的,这都快十一点半了,肯定回了。”
李牧也没多想,便点头说:“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别让你闺蜜等你太久。”
蔚澜心里感觉意犹未尽,但眼看这时间也确实太晚了,自己倒是不怕明天赶不上飞机,可是却怕李牧起了疑心,于是只好答应下来,说道:“那就回去吧。”
两人起身,李牧到吧台把账结了,随后与蔚澜并肩出了酒吧。
李牧刚想跟王元朗说一声,让他帮自己开车,没想到王元朗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跟着两个年轻男人出了酒吧,随后便快速的走进了酒吧附近的一条巷子。
李牧很是诧异,正想给他打个电话,他手下之一的周战就给李牧打来了电话,电话里说:“李总,您和蔚小姐直接上车吧,我来开车,头儿说刚才那两个小子偷了蔚小姐的钱包,他去解决一下,让我先送你们回去,他待会儿把问题解决好之后,会把蔚小姐的钱包送过来的。”
李牧皱了皱眉,余光看向蔚澜挂着的女士单肩包,果然有被人打开过的痕迹,估计王元朗是不想影响自己与蔚澜,所以才没有当场动手,决定等对方出了酒吧再跟上去悄悄解决。
想明白了王元朗的动机,李牧也没有想告诉蔚澜,只是说道:“走,咱们上车。”
李牧也不想影响蔚澜的心情,不如等王元朗把钱包拿回来之后再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