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偷袭是没有前途的(1 / 2)

喷神 浙东匹夫 3161 字 6天前

冯见雄虽然喷了徐明个不长进的东西,但对方借他笔记本电脑,他还是赏光收用了。

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

他教训那也是为徐明好。那货本质上没什么人品污点,就是渣宅了点儿,以至于精虫上脑会惹祸,属于可以挽救的对象。

整个周末,除了抽出半天时间和虞美琴、史妮可等人讨论下周的比赛战术之外,剩下的时候他都拿着徐明的笔记本码字整材料,把准备拿给刘教授的东西弄好。

刚来这个世界时,跟数科院的那场比赛,冯见雄并不是不想提前准备。只是被翁得臣甩锅了,才不得不临阵磨枪。

但大多数辩论赛,还是要靠预则立不预则废的。

这不仅是一个辩手的职业素养,更是未来作为一名大律师该有的职业素养。

那种上场前什么都不干、然后临场灵光一闪、诈出点什么惊喜收获的装逼打脸桥段,只能出现在港片里或者《律政俏佳人》之类的美剧里,完全是法盲编剧们为了装逼节奏的需要。

现实世界中,每一个官司的控辩双方在开庭之前,根据《刑事/民事诉讼法》,哪都是要先交换证据的。

每一方会提交哪些论据,对方都是提前知道的。然后开庭时只是供双方交叉质证、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和效力。

真跟港片或者美剧那样,庭上临时提出一个新证据,下场只能是被法官裁定为不予接受——因为这没给对方留搜集针对性证据的时间,属于证据突袭。

哪怕提出新证据一方有正当理由,证明这个新证据的搜集工作确实有客观困难、以至于无法在证据交换截止日之前拿到。那其下场也绝不会是和港片那样、法官直接根据这个新证据作出对提出新证据一方有利的判决。

法官只会宣布:休庭,择期再审,给对方留出搜集针对该新证据的反证的时间,确保双方公平。

所以,偷袭这种招数,在法律界和辩论姐,都是永远成不了大事的。

作为一个要登上巅峰的男人,从头就要培养起“哪怕我告诉你我要说些啥,你照样辩不过我”的硬气。

……

冯见雄和虞美琴,都是一开始就很清楚这一点的,所以他们很重视排练。

周日的午餐,照例是虞大小姐请的。

她在校内的美食吧找了个喝咖啡的卡座,点了四份咖喱猪排盖浇简餐。

正餐吃完后,又要了四份可以续杯的奶茶和咖啡、还有几个浇了冰淇淋的华夫饼和巴菲,一副准备坐上一下午的架势。

这番款待,可算是让因为留校讨论辩题而耽误了周末回家带饭菜的史妮可、打消了内心的郁闷。

看那小吃货的架势,完全是准备“周日蹭炮姐一顿好的,周一就不用吃饭了”。

冯见雄看在眼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暗暗叹息。他很了解穷苦人家单亲孩子的不易。

虞美琴也心思细腻,等吃货妹喝过奶茶顺了气,才拿出讲义,缓缓进入正题:

“免费策略对于互联网文化传播和创新的利弊。这个题目,你们觉得新传院会从哪个方向主攻?”

虞美琴提的问题,冯见雄前天复印给大家的笔记中,也有讲解到过。史妮可很快意识到这是在问他们每个人消化笔记之后的个人心得。

她吃人的嘴短,先积极的抛砖引玉:

“炮姐,我昨天看了冯同学的笔记,觉得这个题目也算不上对新传院有利。免费策略,最多是便于互联网内容更快的传播扩散。

但是要谈对‘创新’的影响,肯定是不利的——这点上我们完全可以把目前市面上常用的‘盗版不利于内容产业的繁荣’观点、论据略微嫁接一下,描述一番‘因为不要钱,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投入创作’的行业前景,然后就轻松把新传院驳倒。

我估计最后的局面,肯定是新传院揪着‘免费有利于传播扩散’这个点进攻,而我们抓住‘免费不利于内容创新繁荣’这个点反击。各打各的,很难形成针锋相对的对抗。”

虞美琴微微点头以示鼓励,却没有立刻点评,而是示意其他队员也发表一下看法:“陈思聪,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