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安不高兴地道:“晴晴,你怎么跟我说话呢?亏你还是网上说的什么千亿富豪继承人,这么没礼貌没素质!我找你要我亲女儿的联系方式有什么错?法律规定,我生了她养了她,她就必须赡养我给我治病!”
“对,法律有规定,父母生病了,成年儿女必须尽到赡养的责任,唐棠现在有钱也不能不遵守法律!”跟在李大安身边的中年妇女忽然开口附和道。
“既然你们觉得法律可以帮助你们,那你们就去起诉啊,别来我家脏了我家的地!”
李大安当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没把唐棠抚养到成年,他自己现在的年龄不过五十岁,远远没到需要赡养的年龄,虽然生病了,但是他手里又不是没钱,就算法院判唐棠出医药费那也有限,更不会强制唐棠必须捐出自己的肾。
法律规定,不能强求任何人捐赠器官。
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也知道,有些医生其实不建议活着的健康人士把肾捐给肾病人。
一是不能保证换肾后病人就可以痊愈,有人手术后半个小时就因为排异而取出刚移植到体内的肾,也有人手术成功后寿命很短,也有人需要多次换肾以维持生命,真正移植到健康肾而活到寿终正寝的少之又少。
二是缺了一颗肾对健康人士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说没影响都是骗人的,任何医生都不能保证缺了肾的健康人士以后会不会得肾病。
当然,医生最后仍然尊重捐献者的意愿,不会拒绝他们的捐赠。
陆晴晴了解唐棠,如果她在场的话,也一定赞同自己的话,所以敢让李大安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