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黄杏儿和陆晨交往,已和贺明珠翻脸,两家父母对面撞见都不怎么说话,但黄父黄母没想到贺父居然厚着脸皮来说服他们投资什么房地产。
夫妻俩面面相觑,明辉地产?压根没听过。
贺父口沫横飞地描述美好前景,“投十万块钱,一个月就有三千的利息,干什么都没这样轻松!我知道你们的老底儿,这些年没什么大的开销,总有十万的积蓄,五十万投进去,每个月的利息就是一万五,一年十八万,比你们老两口的工资加起来都多!”
“三分利息?那不是高利贷吗?不行,不行!”黄父本人虽然没有太大的成就,但他在厂子里做会计,对钱相当的敏感。
贺父把头转向黄母,“老嫂子。”
做了多年的邻居,他知道黄家是由黄母当家,黄父几乎不管钱。
黄杏儿的精明,就是学自她的母亲。
在贺父殷切的目光下,黄母也摇头道:“别说我们家没钱,就是有钱,我们也不打算赚那个利息!高利贷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我们不能知法犯法。”
何况,她听贺父的意思不仅仅是高利贷那么简单,用非法集资来形容更合适一些。
这话她压在心里没说,不代表她不清楚。
“什么知法犯法呀?就是民间的私人借贷,哪个地方没有这样的事啊?比放在银行里来来钱快。”贺父心里瞧不起他们的胆小,但确实想用他们的钱来给自己生钱,就继续游说他们:“我和你们关系好,才第一个来找你们,别不识好人心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