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教谕(1 / 2)

开海 夺鹿侯 1487 字 15天前

伦敦的师资力量很差,县里的教谕叫李谦。

他不是秀才、也不是童生,家里是本分的小生意人,因家庭富裕,在北洋当兵前受过良好的私塾教育,被汤显祖择为县教谕,掌管一县教育。

除了李谦,县里还有两名不入流的训导,是从普利县招来熟悉汉语的土民,常驻西敏学堂,教化百姓。

县教谕原本轮不到李谦,以北洋旗军的出身,至少要有个府教授才算,但如今伦敦缺少人才,只能让他暂代教谕,等培训出能接班的人再入府任职,当个从九品职低位重的教授。

等待剧场修缮的时间里,汤显祖偶尔也会到汉文学堂来,如今城中二百多名各行各业的百姓在西敏寺汉文学堂接受教育,单靠李谦很难照顾周全。

伦敦的汉文学堂并不像普利县或东洋那些汉文学堂那般正规,前来的上课的学生并不以儿童为主,而是封建旧贵族与商人新贵族。

即使有个儿童班,也多为贵族或家境殷实的膏粱子弟,只有贵族的小孩才有时间读书。

尤其在应明命令伦敦百姓外迁至下属农庄后,城里最多的百姓就是工匠,他们根本无法脱产,尽管工匠的孩子不像大明有匠户的约束,但客观上没其他选择,只能早早的在工匠铺帮忙。

除此之外,学员如此构成还有另外两个原因。

一是平民百姓朴素的情感,他们虽无能力在贵族们投降后反抗明军,但至少在汉文学堂成为强制要求前,他们能选择不配合学习。

二来,则是平民百姓连英文都不认识,指望他们越过英文直接学汉文,那不是强人所难么。

威廉·莎士比亚,就是学员中的少数派,每天定时在下午到汉文学堂来上一个半时辰的课,风雨无阻。

这人第一次来就把英文名字写错了,后来又连续以不同错法写了四个名字。

问他为何学习汉文,他说他要挣钱养活乡下的家人,也为追名逐利,用汉文写剧本。

一连半月的教学,让李谦对这个被他起名为翁立安的学生有了更多了解。

生在城乡结合部、读过几年英格兰小学没钱上大学,老婆未婚先孕奉子成婚。

开过皮具铺、从事过肉铺伙计、园丁、马夫等一系列杂七杂八的工作。

偷猎贵族的鹿和兔子被抓,背负沉重的生活负担与道德重担离开家乡来到伦敦讨生活,开始北漂攒钱买房的曲折人生。

依照教谕李谦作为大明人的观点,他的学生翁立安是个劣迹斑斑的小流氓或者说刁民。

但依照教谕李谦在英格兰的所见所闻,翁立安只能算是活得较为辛苦的普通人,在他的同胞中这样的道德水平并不算坏。

知府汤显祖抽空到汉文学堂观课后,与李谦在西敏寺庭院修好的凉亭中小坐,李谦就专门提到这个学生:“他的品质看似顽石实如璞玉,比那班新旧贵族谦逊好学的多,更兼诚意,志向远大。”

说这话时,李谦指着不远处水池旁洗笔的翁立安,道:“再过一会,他就该回下城扫地了。”

汤显祖端着茶杯,看着李谦在伦敦所发现最值得培养的学生,年纪轻轻、个头不高、头发凌乱、皮肤白皙,长得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样子,乖巧地蹲在水池旁慢慢把一大把毛笔洗干净。

在那之后,他把毛笔晾在水池旁,钻进学堂厨房,不一会弄了几块炭出来回到池边,砸了砸用亚麻布卷出几支简陋的笔来小心收好。

这才挑了支毛笔沾着水在池旁石头上沾着水笨拙地书写着什么,看上去像在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