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二更 求订阅)(1 / 2)

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娃,给他们讲述他们所提倡的祖宗之法。</p>

本就是很丢人的一件事,若还让他给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杀算了。</p>

但是这小子用太宗之诏令,去论述太祖之策,从而定义这祖宗之法。</p>

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p>

是一环扣一环。</p>

“嗯...你说得确实有理啊!”</p>

御史中丞吕诲抚须笑了笑,又道:“此条诏令确实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为耳笔之人,应该知晓,律之下,还有疏议。又作何解啊?”</p>

这疏议首创于唐朝,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制建设上,是有着极大的影响。</p>

简单来说,就是对律的补充和解释。</p>

谁也不能否认,太宗的这条诏令是对祖宗之法的最好诠释,不过张斐是从法制的角度去阐述,法制必须条例化。</p>

于是吕诲以法制法,这诏令是为律,那疏议呢?</p>

疏议就是对律的解释,可见这些官员可不傻,打到现在,他们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释权。</p>

张斐一脸从容澹定,反问道:“不知吕中丞对此有何看法?”</p>

吕诲道:“祖宗之法与刑法有别,其作用主要是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议,就应该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p>

不少官员闻言,是纷纷点头,面露微笑。</p>

但是门外的赵顼和坐在上面的王安石,则是略显紧张。</p>

王安石是决不能认这疏议的。</p>

若将太祖太宗的政策视为疏议,那就没得变。</p>

这革新就得破故。</p>

赵顼就更加不能认了,原本这祖宗之法还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争辩,这么定调的话,他就必须得认。</p>

张斐摇摇头道:“我认为这不能作为疏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若是作为疏议,那将是违反祖宗之法。”</p>

此话一出,全场人都懵逼了。</p>

吕诲纳闷道:“你说什么?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违反祖宗之法?”</p>

那眼神仿佛在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把舌头撸直了再说。</p>

张斐摇头道:“我可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我们若是将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去作为祖宗之法的疏议,则是违反祖宗之法。”</p>

吕诲道:“你这与我说得有何区别?”</p>

“区别大了!”</p>

张斐向许止倩道:“劳烦许娘子,将红色标记的桉发给诸位一份。”</p>

许止倩点点头,捧起一沓桉,一桌桌发过去。</p>

门外的赵顼着急啊!</p>

我的呢?</p>

这事弄到现在,他也很紧张,可没有方才那般闲情雅致。</p>

他不是局外人,恰恰相反,如今争辩得本质,乃是皇权与臣权。</p>

还是许遵机灵,他知道皇帝就在边上,这些桉,他也都是看过的,于是悄悄将手中桉递出去。</p>

赵顼激动翻开一看,失望之情,溢于言表。</p>

这上面写得就只是太祖太宗的关键性政策。</p>

说透了,大致可分为三条。</p>

其一,武将势大。</p>

解决之法为:崇抑武。</p>

其二,外重内轻。</p>

指得就是唐朝的节度使和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p>

解决之法为: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p>

说得残酷一点,那就是让你除了妹子,其余方面几乎是一无所有,全都收归中央。</p>

其三,君弱臣强。</p>

解决之法为:分化事权。</p>

这些政策,就是那条诏令的最好补充啊!</p>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p>

等到他们看得差不多了,张斐才道:“这是我根据一些史料,总结的一些太祖太宗的政策,诸位可否认同?”</p>

吕诲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你这写得还挺详细的,此为疏议,难道不对吗?”</p>

张斐反问道:“敢问吕中丞,这些政策,是不是都是对历史弊政的修改?”</p>

吕诲点头道:“当然是的!”</p>

张斐又道:“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对历史的总结,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p>

吕诲点头道:“也是可以这么说的。”</p>

张斐环目四顾,又问道:“诸位可否认同。”</p>

除王安石和司马光外,其余官员纷纷点头。</p>

哎哟!你们两个老头是睡着了吗?张斐不依不饶地盯着他们两个问道:“似乎两位主审官并不认同?”</p>

王安石、司马光太了解这小子,上回盘问林飞时,一个个看似八杆子打不到的问题,愣是给他扯上了关系。</p>

面对这小子的问题,最佳的方式,就是能不答尽量不答。</p>

他们主审官,又不是嫌犯。</p>

这样就能够为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p>

官司打到这里,非常敏感,王安石也不敢尽信张斐。</p>

可惜张斐盯着他们两个的。</p>

二人无奈之下,是充满怨气地点点头。</p>

好似受到莫大的委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