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再去找,他们说我是无理取闹,还说我愿意到哪里去告就到哪里去告,反正告到哪里也告不赢。”
听了陈成的诉说,郭连城感到十分气愤。
郭连城不像有的律师能身居事外,全凭理性办案。
每次打官司,他如同身受,全身心投入,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为此每打完一场官司,郭连城都感到身心疲惫,需要进行休整。
郭连城愤愤不平地说道:“这个案子我接了,只要你说的是事实,就是赢不了这场官司,我也要让他名声扫地。”
陈成感激涕零,从身上掏出一叠钱,放在茶几上:“只要能打赢官司,就是卖房子……”
郭连城铁着脸说道:“陈成,你把钱收起来。你给钱的话,我就不接这个案子。你有钱,找别人去!”
陈成收回了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郭连城用了一个星期时间对陈成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
他发现不但陈成所说证据确凿,而且找到了那天晚上李刚在天港大酒店喝酒后打折账单上的签字,证明当天李刚是酒后驾车回家,而且逆向行驶。
郭连城还进一步了解到,李刚居然是陈立豪老婆陈玉的表弟。
郭连城拿着当事人陈成的委托书和有关证据复印件找到开元县公安局负责人温华。
温华在办公室热情接待郭连城。
他和郭连城打过交道,知道郭连城的厉害,为此对郭连城十分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