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2 / 2)

我为王 枪手1号 2582 字 2个月前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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